距离2019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还有将近1个月的时间,成绩查询前除了静静的等成绩,还需要做些什么?成绩查询流程如何?成绩查询后需要做些什么?今天小编就和大家好好梳理下:
一建成绩查询前,需要做这些
1、成绩查询时间
历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
年份 |
考试时间 |
成绩查询时间 |
---|---|---|
2018年 |
2018年9月15、16日 |
2019年1月3日 |
2017年 |
2017年9月16、17日 |
2018年1月26日 |
2016年 |
2016年9月24、25日 |
2016年12月27日起 |
2015年 |
2015年9月19、20日 |
2015年12月29日起 |
2014年 |
2014年9月20、21日 |
2014年12月12日起 |
2013年 |
2013年9月14、15日 |
2013年12月27日起 |
2012年 |
2012年9月22、23日 |
2012年12月14日起 |
2、成绩查询官网
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3、成绩查询步骤
4、一建考试成绩查询3大问答
❶ 查询成绩时显示“-1”、“-2”、“-4”?
-1代表缺考, 说明考生报名但未参加考试。
-2代表违纪,说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4代表成绩无效,说明考后发现因报考条件不符或者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导致科目成绩无效,或虽无违纪违规行为但未按考试要求作答。
❷ 复审到期未参加,成绩会作废吗?
根据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❸ 考试成绩有疑虑,如何进行复查?
● 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 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 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和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
● 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 各省组织评阅的科目,由各省负责成绩复查工作。
一建成绩查询后,需要做这些
1、一建3大考生类型成绩有效期说明
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者),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一建成绩合格标准
3、一建考后审核3大要点
❶ 什么是考后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是一级建造师报考流程中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国有些省份实行考前审核制度,有些省份则是实行考后审或者考后复审制度。
一级建造师考后审核公告由各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审核工作大致在成绩公布后15-30个工作日内进行(具体以当地人事考试网公告为准)。对于实行考后审核地区的考生,成绩合格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工作,才能取得一建证书。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后审核的地区有湖南、广东、山西、重庆、浙江、云南、江苏、内蒙古共8个省份。
❷ 考后审核所需资料
●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审核表》二份;
● 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02年后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增项专业的,需提供身份证和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❸ 考后审核事项
● 审核对象
初次报名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异地考生、更换报考专业的考生和增项专业考生。
● 审核办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省直考区审核和省辖市考区审核。为方便考生审核,各考区职称管理部门要联合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实现一站式审核服务。
● 审核时间及地点
各省辖市考区审核时间及地点由各省辖市人社局与业务主管部门商定,并在各省辖市人事网上公布。
江苏:网上资格复核
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审核资料:1报考承诺书;2.学历证书;3.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提供的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浙江:考后审核
应试科目成绩全部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由我院提供(含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材料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信息);
对少数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需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考后公布。
安徽: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等。
广东: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实施在线人工核查。
内蒙古:考后审核
审核材料范围:1.报考承诺书;2学历证书;3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免试证明材料。提供补充材料。
对考后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应试人员,报考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告知其在规定时限内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核。
河北:考后复审
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
重庆:考后复审
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贵州:网上资格复核
青海:考后复审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
湖南:考后复审
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需接受考后现场人工核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
名单公布后30天内,需接受现场人工核查人员根据“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属地原则,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资格审核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山西:考后复审
考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部门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迸行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见资格审核通知。
● 考生考区划分
根据省考试中心提供的数据划分,考生在哪个考区就去哪个考区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要求请关注所在考区通知。
4、证书领取
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次年4~8月陆续发放,由各省市人事考试网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各地区合格名单也将公布!
证书注册
近几年,对于建筑行业而言非比寻常,国家对于建筑行业监管力度加大,对建造师个人专业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8年10月11日,住建部官网发布重要通知:
2018年10月22日起,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2019年1月1日前,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与新系统对接,并上传二级建造师相关数据。
通知明确,10月22日起,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注销等申请事项通过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5、职称挂钩
为进一步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一些省份开始实施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政策。
☞ 17省公布了资格考试与职称对应相关通知:
2020一建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020年一级建造师免试条件(免两科)
符合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2020年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