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申报时间与流程
根据2024年政策延续性推测,2025年职称申报仍将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在线开展,时间安排可能分为以下阶段(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
系统预准备:预计2025年9月初开放系统,进行单位账号创建与调试。
个人申报:约9月中旬至10月下旬,申报人需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单位审核与公示: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公示5天,10月底前完成推荐。
评委会评审:11月至12月,各级评委会组织评审及答辩,高级职称需参加答辩。
结果公示与发证:12月底前完成评审结果公示并于1月左右制发电子证书。
提醒:2024年初/中/高级职称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到期后,逾期不再接收,建议2025年申报者提前规划。
No.2 申报材料要求
(一)学历专业和材料
报考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学历,申报人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岗位确定职称申报专业,所学专业须对口或相近、相似。专业明显不对口的按破格申报。
建筑学只限在设计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的专业人员申报。
学历信息无法在“学信网”验证的,须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证明材料,同时准备好毕业证及上传佐证资料原件以备核查。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申报人须在岗从事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可以不作为个人业绩,但根据《甘肃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99号)对工程师能力条件标准的要求,必须提供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或第二款1-4项中至少一项能代表个人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的工作业绩成果,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的,不予受理。
要求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从业人员须同时上传从业资格证书。
(三)年度考核材料
申报人应如实填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如将年度考核优秀作为业绩条件,须将“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资料(考核结果文件、年度考核情况表等)上传到“年度考核情况”模块。
(四)帮扶基层经历材料
除艰苦条件单位、各类企业和甘南州、临夏州属单位外,其他省、市属单位中晋升高级职称的人才,须有累计1年以上的县以下基层对口单位或企业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服务(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上传到“帮扶基层经历”模块。
(五)继续教育材料
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我省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未达到继续教育学时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行申报。申报人员需向申报评审信息系统上传继续教育证书等佐证材料,除公需科目外,通过其他方式完成的继续教育时间能否认定为继续教育学时,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共同认定。
(六)业绩成果
1.论文论著材料。论文、论著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且发表在工程建设、科学技术类专业期刊。省职改办提供“中国知网”收录论文查重服务,不接收任何查重报告单;未收录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查重结果以“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准,核心期刊论文不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不超过25%。
2.课题(项目)材料。提供材料须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按质量高低填报;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及批复文件、合同、负责人任命文件、涉及项目资金的文件、验收(结题)报告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材料过多的可上传封面、单位盖章页、个人排名页(加盖单位公章)等关键信息资料。
3.其它业绩材料。对照评审条件需上传的其它业绩佐证材料,按照评审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
将参加工程项目作为业绩条件的,请上传项目技术资料的关键信息(页),能准确反映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规模和本人的工作岗位等。 上传的技术资料关键信息(页)须能证明本人参与具体工程,如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合同书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施工方案等;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或监理工作总结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说明、造价汇总)等;质量安全监督委派书、质量安全过程监督相关资料、监督报告等;工程质量检测委托书、合同书和检测报告等;以及其他能反映本人参与工程项目的主要时间节点等的技术资料。
4.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单位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或税务证明等材料。
(七)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材料
事业单位申报人须提供现任职称证书和聘任文件(或岗位登记表);企业申报人须提供现任职称证书。现任职称证书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原系列职称证书。
《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2号)明确的60项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职称,不需提供低一级职称证书。
(八)在职状态确认
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通过核实社保信息,以确认其是否与申报单位建立了真实有效的劳动关系。原则上,申报人员应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截止申报当月);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情形的,应提供相应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材料。如存在工作经历与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取消申报资格。对公司法人、董事、监事、股东,通过自主择业方式到地方企业工作的军队人员,以及已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企业可以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劳动合同和银行工资流水确认劳动关系。
结语
2025年甘肃省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将更加注重公平性与专业性,建议申报人提前规划材料、关注政策动态,确保顺利通过评审。更多细节请以甘肃省人社厅及住建厅最新通知为准!
(本文综合整理自甘肃省住建厅、人社厅官方文件,具体申报要求以2025年正式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