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操作员 - 资讯
官方通知:这些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需进行再教育,方可重新执业!
更新时间:2021-12-17  |  点击次数:5261次

      福建省注册消防工程师请注意,应《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2021年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考试与再教育的通知》要求,需要考试与再教育的人员,请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间完成再教育与考试,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执业!

一、考试与再教育对象
      (一)直接考试对象。在2021年度第一次消防技术服务执业活动专项检查(时间:2021年3月中),赋分降至40分以下以 及 2020年度从业条件专项整改不合格暂停权限类的消防技术服 务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机构在历次专项监督 检查实施前通过“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录入以及整改期间离职的所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设施操作员。

(二)再教育对象。在2021年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 (时间:2021年8月中),具备从业条件但赋分降至40分以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设施操作员。

二、考试与再教育考试时间

(一)直接考试时间:2021 年9月26日至 9月29 日。

(二)再教育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 日至 2022年1 月21 日(总学时20个课时,每课时30分钟,共计600分钟)。

三、教育安排

(一)登录方式。总队“线上教育课堂”已于本月正式上线, 所有参加人员请按照《用户操作手册》(附件)的步骤,进入“福 建消防”微信公众号,完成个人账号激活,直接考试对象可跳过 线上课程,直接参加考试。

(二)教育考试方式。直接考试对象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经测试合格后,即可恢复执业;其余再教育对象采取“远程教育 +在线测试”的方式,修满不低于20学时的线上课程,并在规定 时限内完成在线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执业。

附件:线上教育课堂用户操作手册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内容链接:(复制到浏览器查看)
http://file.ebfire.cn/notice/232C0376E03E4C5DB2F267914549AD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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